2019年第一批“研究生國內外學術交流項目”申報工作經個人申請、導師推薦、學院審查上報初評名單及項目申請材料后,我處根據2019年學校該項目下撥的經費額度、參會形式、研究生類型等情況,決定對48項予以資助(具體名單見附件1)。
請接受資助的研究生注意以下幾點:
1. 有關火車票/飛機票預定、因私護照和簽證辦理等事宜請受資助研究生自行辦理。 出國(境)參會研究生如需研究生院資助出國(境)參會證明的,請自行下載附件2,填寫、打印后到主樓214蓋章。
2.會議結束10個工作日之內(假期除外),受資助研究生應按以下材料(一式一份)順序準備齊全打印后到主樓214審核,同時將有關電子材料發送至liucq03@163.com(命名方式:學號-姓名-學術會議匯報材料)。
(1)《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參加國內學術會議情況匯報表》/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參加國(境)外學術會議情況匯報表(word文件和紙質材料)
(2)因私護照(包括簽證和出入境記錄復印件(僅限出國/出境參加國際會議者提供,紙質材料和PDF/JPG格式文件)
(3)海報交流/口頭報告照片材料(紙質材料和PDF/JPG格式文件)
(4)海報張貼/口頭報告證明或出席會議證書復印件(如有,需提供紙質材料和PDF/JPG格式文件)
(5)期刊/論文/摘要集封面、論文/摘要所在目錄頁、文章/摘要復印件(如有,需提供紙質材料和PDF格式文件)
(6)《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學術會議情況調查問卷》(紙質材料)
3.審核通過后辦理相關費用報銷手續,費用報銷程序及報銷金額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,具體請見《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國(境)內外學術會議交流費用報銷說明(2019年3月修訂)》和學校2016年9月3日起執行的《北京林業大學差旅費管理辦法》(見附件)。特別注意:(1)會議所需費用請參會者自行墊付,所有票據/票據每人分類單獨開具,外出參會時妥善保存好有關通知和票據(如會議通知、交通費、會務費、住宿費等),會后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報銷;(2)出國(境)參會者只有伙食、公雜費不用提供相關票據(比如乘坐飛機的注意留存好航空電子機票行程單、登機牌以及出入境記錄/證明),屆時學校將嚴格按照《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國內外學術會議交流費用報銷說明》中因公出國人員相關標準的一半×會議召開天數進行報銷。
4.附件1中擬資助名單不是最終予以報銷名單,未成行者、未經研究生院批準而私自變更會議或改變會議行程者、無故未在規定時間上報匯報材料者、匯報材料內容不完整、已參會但未根據批準的參會形式進行學術交流的、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者,將被自動取消本次資助資格。凡未成行的研究生請及時將有關情況發送到liucq03@163.com。
研究生院培養處
2019年3月22日